关于征集“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”案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11-01 点击数:

各部门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精神,鼓励项目负责人及时对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,转化为教学资源,促进科研成果和企业真实项目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向全校征集“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”案例,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全体在编教职员工

二、具体要求

1.案例必须来源于申报者主持或主要参与的科研项目。

2.案例形式为:与课程知识点(模块)相结合,开设为一门新课或一门课的部分内容,编写成教材或教材的一部分,开设成新的实验(实训)项目,新开发的实验(实训)设备,其他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资源。

3.案例必须详细、具体,能被其他老师真正用于教学。

4.参考附件范本认真填写,要求思路清晰、语言精练、图文并茂,确保案例的真实性。

三、各部门推荐项数

1.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对案例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查,并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和筛选,确保案例质量。表1是各部门推荐项目一览表。


1 推荐项数一览表

序号

部门

项数

序号

部门

项数

1

智能制造

16

7

智慧交通

6

2

自动化

16

8

国际教育

4

3

现代信息技术

12

9

公共基础教学部

4

4

数字商贸

8

10

公共基础实训部

4

5

创意设计

6

11

马克思主义

4

6

增材制造

6

12

其它处室

自愿申报

2.第二轮、第三轮均认定为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负责人(不含团队成员)至少申报2项。

3.其他教职员工最多可申报2项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1.各部门按照推荐项数,于1126日之前以OA邮件形式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开发处胡茜。

2.科技开发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,遴选出优秀案例。

3.将优秀案例进行汇编、共享。

五、激励措施

1.每件通过初审的案例奖励科研业绩分4分,每件入选的优秀案例奖励8分,奖励的业绩分不计酬。

2.每件入选的优秀案例配套科研经费800元,经费使用遵照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浙机电院【202041号)执行,使用期限二年。



附件:“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”案例(格式)

附件:参考范本123



科技开发处

2020年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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